董必武是我党的一位法学专家。他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一是要有法可依,二是要有法必依。董必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董必武“朴诚勇毅”教育思想:董必武于1919年8月在武昌创办武汉中学,亲题“朴诚勇毅”四字校训。将“朴诚”作为修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将“勇毅”作为救亡人才必备的革命品质;将“朴诚勇毅”作为教育救亡的根本要求。
新时代“朴诚勇毅”精神:“万众一心,为党为民,朴诚勇毅,不胜不休”。“朴”就是朴素实在,艰苦奋斗,求真务实。“诚”就是忠诚诚信,忠心耿耿,顾全大局。“勇”就是敢于斗争,勇于创新,勇于献身。“毅”,就是坚毅顽强,坚韧执着,自强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