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红安县太平桥镇镇政府、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及太平桥镇司法所共同举办了一期“七五”普法法律讲座。

图为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阮祥勇律师法律讲座现场
此次讲座的主题是“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社会稳定工作”,红安县太平桥镇脱产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及调解主任都参加了这场法律讲座学习。此次讲座由红安县太平桥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刘书记主持,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阮祥勇律师在讲座中强调:我们广大农村工作者,特别是长期从事社会维稳工作的领导,要上升到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政治高度上来看待。当前,我们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与各类矛盾的“凸显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迫切需要我们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点子化解新矛盾,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座的各位村党支部书记身处工作一线,直面群众,直面矛盾,我们群众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方法得当,则事半功倍;方法失当,则事倍功半。因此,大家必须掌握好群众工作方法,善于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随后阮祥勇律师认为:农村工作要从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就是要求我们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比如在低保、五保审批问题上。我们要依据事实,严格对低保、五保条件的审批程序,不能把这一块视作唐僧肉,当成为好人,优亲厚友的手段。要公平公正地实施好低保、五保政策,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这部分群体因生活困难而引发的上访事件的发生。第二、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做调解工作时应该遵循“法、理、情”,把法摆在第一位,结合考虑情理的因素,不能背离国家法律、政策,无原则地调和。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向镇法律服务所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解决在合同中存在的分歧,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三、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具体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有很多,“三问一回访”工作法。“三问”即问:矛盾纠纷的根源在哪里?常规办法能不能解决问题?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一回访”即对已化解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回访问效。第四、树立调解无小事的观念。要树立“抓调解就是抓稳定,抓调解就是抓发展”的观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五、树立保一方平安的观念。树立保一方平安的观念就是要求我们大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自己的辖区,就地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确保一方平安。参加学习的人员通过这次讲座后,深刻明白今后基层工作的重要性。

图为刘书记讲话现场
在讲座结束时,刘书记总结时说:“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人员是所在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这次培训为契机,牢记责任,不负使命,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建设平安乡村而奋斗!”
此次“七五”普法法律讲座是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弘扬法律精神的积极思想,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顾问服务单位提供普法宣传的又一次体现,是该所执业律师进村组、进社区、服务基层的实现法律全覆盖的具体实践。